■ 羅伯.帕森斯 著 ■ 陳美伶 譯

沒有任何一種痛苦比得上父母為子女所承受的椎心之痛。父母對子女的愛無人能比,我們的孩子或許使我們感到失望,或傷害我們,甚至折磨我們;但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不愛他們。

父母永不止息的愛
我腦海中浮現一對夫婦的景象。他們是教會的領袖,也是人人稱羨的完美父母。幾年前,他們卻陪著十六歲大的女兒一齊坐牢。這個女孩剛因竊盜而被捕。我永不會忘記,他們在牢獄中對女兒所說的話:「安妮,妳雖使我們心碎,但永遠不能讓我們停止愛妳。」
我確信,那對父母十分願意代替女兒坐牢。就算這個辦法可行,也不見得是最佳的解決方法。父母願意窮畢生之力為孩子做好的安排;有時,我們得願意放手,讓他們學習生命的功課;而這種放手的痛苦,正是讓孩子回家的必經歷程之一。
但是,放手讓孩子去面對困境,並不能使我們停止自責,我們多少仍覺得自己得負些責任。聖經所提到的浪子寓言裡的小兒子,是迷失三部曲中的第三個故事。第一個故事,談到走失的羊,而第二個故事的主角是遺失的錢幣。我們很難去責備一隻羊為何走失,更遑論去責怪一枚銅錢了,但浪子的故事卻不同,故事中的小兒子有選擇的能力,而他也照自己的心意去做抉擇,他選擇背離父親及父親的家。雖然我們的孩子自己做了選擇,但身為父母的我們,仍不免會為了他們走錯路,而深深自責。
我聽過世界各地許多父母的自責。有一對父母說:「我們做錯了什麼?如果我們管得緊一點,是否就不會這樣?」另一對父母則說:「也許我們對他太嚴格了!」有位女士說:「如果我們每天都與他們一同靈修禱告就好了。」另一位婦女則怯怯低語:「也許我們太強迫孩子接受我們的信仰了!」這種罪惡感是很煎熬也影響很大的,有時會使我們陷入恐懼不安中。
當大衛和卡拉在六月份的某個主日步入教會時,他們無法敬拜上帝,但他們還是去聚會。過去半年對他們來說十分難熬。除夕那天中午吃完午餐後,他們十七歲的女兒露易絲就宣佈她將要離家,和她上週參加聖誕舞會剛認識的一位三十歲男子同居。他們苦苦哀求她不要離開,大衛甚至在她提著皮箱掙扎要走出家門時,在走廊裡阻止她出門;露易絲不斷咒罵反抗、又咬又踢,全家一片爭鬧,直到有一位鄰居跑來大聲敲門,想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最後,大衛與卡拉別無選擇,只好放她走。當他們目睹女兒上車後,兩人癱倒在地上,放聲大哭,直到天黑。
兩個月後,他們十九歲的兒子從大學打電話回家,告訴他們,他已辦好休學,並打算和女朋友搭便車去歐洲遊玩。
某個星期天早晨,妻子和我剛走出教堂,我的手機響了,是我最好的朋友從警察局打電話來告訴我,我的兒子剛剛被捕了。我頓時感到兩腿發軟。當朋友把話筒遞給我兒子,等著他來接電話的那一刻,我心想:「我只有一次機會能把這件事情做對。」我聽到兒子在電話另一端哭泣。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把他臭罵一頓,但我卻說出一些似乎不像是我說的話:「兒子,我為你所做的感到羞愧,但我並不以你為恥。我愛你。靠著上帝的幫助,我們將會度過這次的難關。」
現在正是放下罪惡感的時候,你已經背負得夠久了。務必為著你身為父母所犯的錯,向神祈求饒恕,然後,放下重擔,盡力去愛和帶領我們的孩子;但最終還是要放手讓孩子自行選擇要走的路。
罪惡感是最傷害靈魂的了。放下罪惡感,並開始請求天父動工,只有祂才能拯救你的浪子。孩子最終的生命是在祂的手中,而不是在我們的手上。
事實上,也是上帝在掌管他們的生命。

禱告
上帝
我終究是愛她的。
你知道那感受如何。
把一切都給了孩子,
卻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將這些棄之如敝屣。
有時內心的罪惡感,使我含淚而眠。
當我醒來時,它仍在內心翻騰。
我回顧過往,自問:「我們究竟做了些什麼?」
有時又想,「假如我沒做……?」
我雖然一點都不想掠奪他們的愉悅──,
依然看到別人以自己的孩子為傲,甚至幾近炫耀。
請使我不再在乎別人如何想或怎樣說。當我聽到他們彼此慶賀孩子的成就;
而我的女兒彷彿不如他們時,
請把我從那份刺痛中救拔出來。
請幫助我找到一處了解並深知這種椎心之痛的寧靜之地。
我需要你輕聲對我說,我已盡力了。
我雖不完美,但我已盡可能地付出所有。
上帝,即使在我失敗之處,你也能補救。
假如我受傷,你必能醫治。
請醫治我,主。
請現在就潔淨我的罪。

(摘自愛家叢書《浪子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