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維仁
在上一期我們已經談了戀愛的“第一誡”,接下來我們繼續談“第二誡”
第二誡:避免讓愛情關係進行得太快(Do not get too much too soon)
不要一開始就如膠似漆,二十四小時都膩在一起,也不要把心中的想法全部都告訴對方。這是很危險的事情。心靈親密的程度應該與交往的階段成正比。 “Risk defines rewards”太快交心會減少你酬賞對方的能力,降低你的吸引力。筆者常常告訴學生:一個人能給別人最好的禮物,就是你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與感受。但是你不要把這珍貴的“人參果”隨便就丟給豬八戒吃。這些珍貴的心靈禮物只能給那些通得過你安全性測驗,漸漸贏得你信任的人。
現代年輕人最流行的,是同居(或試婚)。下面是對同居的一些研究:
同居者比婚後才有性關系的人性關系滿足程度較低。
同居者婚外情機率較高。
同居者離婚率較高。
同居者婚姻暴力兩倍于婚後才有性行為的人。
同居者憂慮與焦慮症比例較高。
為什麽同居者有這麽多的問題?因為人在戀愛中,必須按部就班的發展以下情感依附的過程:
1、兩人彼此的相知。要了解對方真正是誰,才能開始有真正的愛情關系。
2、開始對對方産生信任感 (trust)。
3、互相支持的健康的人,必須懂得獨立(independent), 也必須懂得依靠(dependent),在這二者之間,可以有彈性的調整。
4、彼此的委身。委身的承諾就是要確定,這是兩人要同走的路,兩人願意一輩子生活在一起。
5、性關係。假如先有性關係,就會把前面重要的基礎都毀壞了。這就是為什麽同居者在婚後産生這麽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