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維仁
不知道各位讀者看了黃博士之前談到的前四誡有什麽想法?讓我們接著來看第五誡和第六誡吧。(注:編者加)

第五誡:交往之後,避免自我中心,保持尊重,不要勉強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兩人難免有差異,但要對對方保持尊重、寬容、恩慈的態度。 Do not block your lover’s goals, try your best to meet his/her needs, look for win-win solution. 除非與真理有關,盡量不要去妨礙對方做他愛做的事。要努力溝通與解決衝突的技巧, 尋求雙贏的做法,去幫對方滿足他的需求。

第六誡:不要因為二人已交往一陣子,就松懈下來,言行隨便。

要不斷保持互相尊重的態度,不要像許多情侶一樣,在定情之後,就開始不檢點自己說話的態度和服裝儀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