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問題

 

 

根據人口普查的資料,自1990年以來,同居情侶的數量增加了72%。然而,研究顯示,同居關係中更容易出現幸福感下降,以及家庭暴力的情況。

 

整體來看,同居伴侶在關係滿意度上普遍低於已婚夫妻。女性被同居男友施暴的風險,也比被丈夫施暴更高。即使孩子的生父是同居男友,孩子遭受虐待的機率仍高於與已婚父母同住的情況。如果同居的情侶最後選擇結婚,他們往往比一般夫妻有更低的婚姻滿意度,也更容易離婚。

 

最近關於同居的報告和評論往往淡化這些困難。我懷疑這是因為人們無法理解研究結果。許多人把婚前同居想像成試駕汽車,認為這種「試用期」能讓人們發現是否合適。這個比喻很吸引人,因此人們無法解讀大量與之相反的數據。

 

然而,汽車的比喻最大問題在於:車子被開回二手車場時不會受傷,也沒有情感被背叛。如果你把自己當作開車的人,這比喻或許說得通;但若你是那台「被試駕的車」,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有人會說:「只要兩個人都同意,就沒問題。」但這樣的「同意」其實像是在說:「只要你願意讓我把你當成商品使用,我也讓你同樣對待我。」這並不是平等的協議。沒有人能真正保證自己在關係結束時,心裡不會受傷。

 

性行為之所以與其他活動不同,是因為那是一種「把自己交給對方」的行動。當我們與人發生性關係時,心裡其實都渴望被珍惜與被愛。這種渴望無法被「理性」或「成熟」的外表掩蓋。

 

這裡有一個比「試駕汽車」更恰當的比喻。假設我請你給我一張空白支票,簽名且可以兌現,金額由我填寫。大多數人不太可能答應這樣做。你可能會在給我支票前偷偷把銀行帳戶裡的錢全提走,或者給了我支票後,時常害怕我會寫下你無法承受的金額。

 

想想看:你的銀行帳戶裡,什麼東西比你交給性伴侶的還要珍貴?當人們同居並發生性關係卻未婚,他們就像被要求給出空白支票的人。他們要嘛保留一部分自己,不敢全然付出;要嘛活在被傷害的恐懼裡。

 

沒有人能假裝全心付出。半吊子的承諾不算承諾。同居的情侶往往心裡有一隻腳隨時準備離開。他們練習彼此保留、不完全信任。社會科學家們在收集數據時,很難測量這種關係內部的微妙動態。

 

我認為,這解釋了同居關係令人失望的結果。遺憾的是,我是從自身經驗中學到這點。我和丈夫結婚前同居過,那段期間養成的心態,我們花了很長時間才改掉。

 

「性革命」曾讓人相信,性應該更自由、更人性化。但事實上,當性失去了承諾,它也同時失去了深度與價值。
的確,婚姻不容易經營,但唯有在終身承諾與真誠付出的關係中,我們才能體驗到真正長久的幸福。© 2001、2025 詹妮弗·羅巴克·莫爾斯。經許可使用。最初發表於 FocusOnTheFam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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