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家廣播採訪 ■ 編輯室翻譯整理
「我婆婆要教我燒菜!我在婚前已經自己下廚五年了,實在不需要她幫忙。」
「我公婆沒先打個招呼就來訪,有時候我手上正忙著些事情,想趕著把它做完。我真希望他們尊重我們的時間表。」
蓋瑞‧查普曼是「為婚姻立界線」一書的作者之一,另一作者亨‧克勞德提出了兩個互相平衡的指導原則給已婚的人用在父母的議題上。
第一:忠誠對象的改變
創世記二章二十四節說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蓋瑞說:「上帝對婚姻的設立共包含兩個重點:一個是『離開父母』;一個是『與配偶連合』,因此,婚姻帶來了忠誠對象的改變。在婚前,一個人的忠誠對象是父母,到了婚後,忠誠對象則轉移到配偶身上。」。
如果一個男人的妻子和母親中間有衝突的話,他應該站在妻子這邊,這意味著他母親已不再是他人生中擁有最大影響力的女性,但他仍然應該好好地對待母親。根據蓋瑞‧查普曼的說法:「沒有一對夫妻的婚姻能達到真正的美滿,除非他們能突破這層與父母相連的心理因素。」。
婚後,夫妻應為自己小家庭做各種決定,他們可以考慮公婆或岳父母給的建議,但很重要的是,他們不該被長輩們操控以至做出原來自己並不同意的決定。
第二:我們應該敬重父母,出埃及記二十章十二節明言:「當孝敬父母。」,就是對父母要顯出尊敬的態度,但那並不代表我們要認同父母們的言行舉止。一位太太寫道:「我的父母並非聖賢,教我如何看著他們的所作所為還能有尊敬的態度?」。蓋瑞回答說:「並非所有的父母言行都足以為人表率,但因為上帝賦予他們在我們的人生中做為父母的角色,所以我們尊敬雙方的父母是應該的。」。
那麼,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對父母們顯出尊敬的態度呢?那就是與他們保持良好的溝通。譬如前往探視,或用電話、電郵時常關心問候他們。當我們這樣做時,就是向他們傳達一個信息:「我還是愛您們,並且您們在我人生中的重要性並沒有改變。」。
蓋瑞還提供了以下「如何解決與姻親的衝突」幾個妙方:
──提出請求,而不是命令
說話以這樣的語氣為開頭:「不知道您是不是可以……」要比:「您若不這樣做,那我們就……」好得多。
──單單從自己的角度來說話
要說:「當我聽到您說…,我感覺…」,而不是:「您從來對我們就是不公平!」。
──尋求妥協
要願意採行折衷方案,「這樣做您看還行嗎?」,若是不行,那麼:「您建議怎麼做呢?」。
──對他們的意見表達感激
「我真感激您說的這番話,讓我更加了解您,也覺得您的話蠻有道理的。讓我也來談談我的想法…」。因為你已經傾聽並肯定他們的想法,使得他們也比較容易來聽你的談話。
──提出問題來釐清他們話中的含意
「這是您說的意思嗎?」
──願意為他們而改變
「我們原來是喜歡那樣,不過倘若這事對您意義這麼重大,我們願意將心比心而加以改變。」
蓋瑞提供給兒女已進入婚姻的父母們的忠告:父母們若要給已婚的兒女忠告,其基本原則就是:「只有在兒女要求時才給」。若是兒女未要求而您又想提出忠告,那麼至少問問他們要不要聽。一個提出這樣問題的好例子是:「你想不想聽聽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未經要求而給已婚兒女忠告並不能為你們建立正面有效的關係。
您的已婚兒女們須要從與雙方父母建立美好關係帶給他們情緒上的支援,而父母們也同樣須要從已婚兒女們身上得到關懷。我們雖無法每件事都認同小輩們的決定,但可以予以尊重並給他們自行做決定的空間。畢竟人生苦短,何必虛擲在破裂的親子關係中!(蓋瑞•查普曼博士是“愛的5種語言”一書的作者)